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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女”投票是变相的娱乐传销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1:42 信息时报

  有点厌恶超女类的选秀大赛了。不是因为个别唱功好的选手提前出局,而是因为看到与选手离场内情有关的曝料。

  最有名的曝料当然是对张美娜母亲的采访,“就像一场浩劫”、“欠了9万元的外债”这样的字句出来得触目惊心。不过,这种母爱后的心酸并不怎么使人同情,反而容易更生憎恶——毕竟参加超女比赛,女儿不是被人用枪逼着去的,做家长的也知道“这样的机会就

一次”(据记者转述语),那基本上就是一方愿打一方愿挨,没什么不公平的。现在的抱怨不过是落选后的自然反应。可以想象,一旦张美娜进了全国5强乃至3强,她家里人是绝对不会对媒体曝这类新闻的——早盘算着怎么给孩子当家庭经纪人、跟天娱公司讨价还价去了。这条新闻之所以令人对超女开始厌恶,是因为它提到了评选中的两个关键角色:职业投票公司和职业粉丝团的存在!

  本来嘛,参加一个举国瞩目的歌唱选秀,有的人是寻找成就感,有的人是寻找未来的前程,目的各异,都可以理解。但花钱就可以雇佣的职业投票公司和职业粉丝团的存在,告诉我们,这样的评选,过程本身就隐含了不公平和欺诈:既然人气可以是钱买到的,那么,一旦选手实力和现场表现相差不多,最后起决定作用的除了评委们的“保”,比的就是谁的参选经费多了!这在一定程度上使选秀成为一种花钱赌输赢的富家子弟游戏。而当金钱可以堂而皇之地转换成量化的公众支持率,活动又能有什么公平?一个少年人兴致勃勃去参加的追求个性的大赛,最后却很可能成为她领略人为不公正的第一堂课。

  我们还知道,类似的选秀投票,发短信的费用往往是普通短信费用的10~30倍!而每一轮赛后,短信数自动清零,如果你支持的选手还在场上,你肯定还要重新投票,如果你足够狂热,可能还会先后用几部手机参与投票,那么几轮下来,花个几十块、百来块钱的冤大头,大有人在,那么,你并不能左右选手命运的投票,却构成了娱乐公司、电视台和电信局的经济增长点上一个小小的分子。

  这时,超女类的大赛就不止是一个花钱买人气、赌前程的押宝赌博式大赛了,它们还成了一种怂恿人花钱投票上瘾的不良游戏,一种变相的电视娱乐传销、资讯老鼠会,直到把选手们展示青涩才艺的天真,通通搅拌出屎一样的金子的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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