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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仁者”:捐赠可以与避税无关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1:43 信息时报

  大陆富豪对慈善事业和捐赠没有太多兴趣,这几乎是人人皆知的事实。“中华慈善总会的统计资料表明,大陆富豪对慈善事业的捐赠小于15%,捐赠物资中只有20%来自内地”(《法制周报》9月4日)的新闻则以具体数据将大陆富豪的这一形象予以强化,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世界第二富豪、素有“股神”之称的沃伦·巴菲特6月25日发表声明宣布,准备将大约85%的个人股份逐步捐赠给慈善基金会,价值达370亿美元之多,其所捐股份的83%约值300亿美元转至比尔·盖茨夫妇基金会。

  很自然的,人们会拿巴菲特的慷慨和国内企业家的“小气”作对比,一个常见的观点是:因为巴菲特们通过捐赠可以避税,所以他们非常乐意大做善事,而中国目前的税收制度和免税措施非常不完备,所以企业家们不愿意做善事。笔者个人认为,这种观点的确有一定道理,但是它却无意中忽略了慈善事业之于富豪们的其他推动力,仔细分析这种观点,我们不难发现,它实在只能算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思维方式的集中曝光。

  当人们(包括一些学者、专家)普遍认同这一观点时,至少说明一个问题——即中国慈善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出现偏差,国人在内心深处,不是把无私捐助的行为当慈善行为来考量,而是惯于把慈善事业当生意来算计。我们看到,慷慨如巴菲特者,已经把绝大部分股份都捐赠出去了,他所看重的显然不是此举能帮自己避多少税(一个把自己的绝大部分股份都捐赠出去的富人,还来寻求避税的方法,完全不合乎正常的逻辑),而是寻求一种助人的澄明快乐。这种澄明的快乐建立在博爱宽厚的慈善文化之上,它积极慎重地寻求稳妥的落点,最终达致至高的精神享受境界。

  中国的富人们不太愿意捐赠的原因很多,“不能避税”也算是一个原因,但是,最根本的原因在于慈善文化核心价值观的混乱和缺失,既然已经混乱和缺失,推广就更加无从谈起了。在中国大陆的现代慈善事业史里,“乐捐”其实相当罕见(个别特例不在此列),“劝捐”或在某种情势之下的“迫捐”则成为一种常态,更有甚者,号称捐赠若干万元人民币,最后却迟迟不见钞票来,逼得受捐赠单位前去追讨,成为全国皆知的大笑话。因为既然是“劝”或“迫”,难免有一些利益诱惑或者利益交换的因素存在,虽然这两种法子可耻可笑如皇帝的新装,但却被广泛采用。

  须知,一个日益繁荣富裕的社会有必要引导富人将捐赠当成人生必修课,这种谆谆教诲应该更多地强调精神层面的鼓励与肯定,更多地强调财富人生之外的追求和意境:它独立于纷繁复杂的利益纠葛之外,直抵人性中真正善良美好的内核。不要妄说这种追求太虚无缥缈,更不要动辄以“无利可图”来抵制回避,整个中国社会目前迫切需要重构慈善文化核心价值观:我们已经功利了太多年,是时候重返真正的慈善精神了。

  中国慈善文化核心价值观必须以“无利益捐赠”为号召基石,在整个税收制度跟不上慈善事业需要的前提下,这一点其实尤为关键,既然是捐赠,它就有理由要求捐赠者摒弃个人得失的计较,真正做到以助人为乐事。同时,核心价值观重构的过程中有必要增加更多的传统文化内涵,到历史长河中去寻觅更符合国人心态和当下社会现实的思想火花和道德认同感,这将使得捐赠者拥有自我激励的动力,也是增强社会示范效应的有效手段。比如,先哲云“仁者爱人”,又曰“爱人者人恒爱之”,以上种种颂扬的都是一种普世的道德愉悦感,它们完全可以被灵活运用、嫁接到当今的慈善文化核心价值观之中,成为颇具思想深度的“新仁者”标杆。

  当然,在一个充满矛盾和冲突的商业社会里,中国慈善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构绝对必须依赖于一个更为庞大严密的系统工程来辅助完成,否则极易造成对捐赠者的伤害。系统工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莫过于监督捐赠财物的使用环节,从目前来看,由于种种原因,笔者更为看好民间慈善机构的优化与崛起。中国民间慈善机构在可能的条件下,可以借鉴发达国家成功慈善机构的先进管理经验,以自身的核心价值观融会更为精密、准确的思维方式和更为透明的监督程序,以缔造极富中国式人文关怀的温馨模式。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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