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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脏话入字典,何必刻意而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2:00 光明网
戴求兵

  写脏话还是不写脏话,看起来已成为字典编纂者面临的一个难题。自从南方某出版社推出《新华字典》新版本以来,已在互联网上引起激烈争论。(环球时报8月28日)

  收录哪字不收录哪字,字典自有它固有的编撰原则。然而,因为是脏话,是暧昧的字眼,入不入字典就成为一个模棱两可的问题,因而引发争议。其实争议的已经不是字眼本身是否入字典的问题,而是入字典后将引发的社会效应。争议原本可以避免,但争议也确实

有争议的好处。

  从语言学来看,所谓语法,其实是积久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语言规律,“约定俗成”其实就是最高的语法规则。因此,单从语言本身来看,当一个字发生了意义的转移,或者赋予了新的含义,这转移的或者新的含义已经成为这个字本身的固定内容,那么,及时对文字的释义做出修改和增补,应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修改增补字义的过程就是顺应“约定俗成”的原则,就是顺应语言发展的规律。

  当然,语言有个理性的问题。我们对文字也好、语句也罢,应该是站在一个客观理性的立场进行关照。我们可以把词语分成褒义贬义和中性,但不能因噎废食,因为某个字过于贬义就“视而不见”从主观上进行抹杀,事实上也抹杀不了,不是因为我们讨厌“抢劫”拒言“抢劫”,抢劫现象就可以从社会上消失。同样的道理,某新版本《新华字典》对“鸡”字添加了第二种含义“从事色情业的女性”,应该也是对社会存在赋予“鸡”字新含义的客观收录。当然,正如香港一位教育界人士提出质疑一样,像“鸡”的第二种含义是中国南方的用法,如果不在南方,可能很少有人明白。字典只宜收录在所有地区都广为人们接受的解释。

  除了顺应语言发展的规律,还有个语言教化的责任问题。字典,是供学生使用的工具书。一个字和义的收录,对无数人起着潜移默化的教育功能,这教育,既可能朝好的方向发展,也可能成为“唆使”青少年走入歧途的重要因素。因而,编撰者不能忽视自己的责任,对“一些词的解释包括了新含义,抓住了时代精神”之外,还要想想会不会“泥沙俱下”,对青少年造成误导。正如我们的禁毒教育,既要让人知道什么是毒品,又要教育他们远离毒品,这样才算是完整的教育。编撰者们还是学学“春秋笔法”,至少在很“阴暗”的字义表述上,不妨适当淡化处理,未必要那么张扬,更不必以一种“标榜”的姿态“炒作”、“恶搞”,把青少年一代引向歧途。

  在封建王朝,一度有人凭个人意志造字,武则天就是典型。她自号的“曌”字,至今好象还只有那一个意思,散发着违背语言规律的霸道之气。

  脏话能否入字典,遵从语言规律就是,何必刻意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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