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将假种子赔偿款送到村民门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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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5:18 大众网-农村大众 |
8月24日上午,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来到临邑县清凉店村,将赔偿26户受害村民的4.5万元种子款送到了诉讼代表人张廷君的家门上。 2002年3月,济南市某种子公司职工胡某从济阳县罗某处购得“四密141”玉米种,以每斤5.5元的价格卖给了临邑县清凉村张廷君、王贵银等26户村民,实际种植274亩。到了成熟期,玉米都呈现秸秆矮、果短小、穗秃尖、出籽率低等症状,严重减产,经技术检验, 认定这批种子为假玉米种。由于该起种子质量纠纷案件系跨地区诉讼,涉及技术检验、争执管辖权等问题,曾由临邑县法院三次审理,被告方三次上诉,最终于2006年8月2日,经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法官们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赔偿4.5万元经济损失的协议。后在法官的一再督促下,两被告先后履行了协议。 郑春笋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