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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畜牧法》重点立法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5日18:2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5日讯记者庄红韬、李丹报道:今天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畜牧法》颁布实施情况及我国畜牧业发展情况,并答记者问。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张喜武先生、农业部兽医局副局长李金祥先生出席了今天的新闻发布会。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农业部畜牧业司副司长张喜武说:畜产

品的质量和安全事关人民的身体健康、社会的稳定和畜产品贸易,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普遍关心的一个热点问题,也是农业部的一个重点工作。《畜牧法》第一条规定的立法宗旨,就是为了规范畜牧业的生产经营行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在《畜牧法》具体的章节当中,始终都体现了保证畜产品质量和安全这样一条主线。从畜禽遗传资源的保护、种畜禽品种的选育和生产经营,特别是在畜禽养殖一章重点规范的就是畜禽养殖行为,同时《畜牧法》还确立了建立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这样一项重大的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畜产品的质量和安全,《畜牧法》重点是对分散养殖的生产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和技术指导,同时对规模化养殖,特别是对养殖场和养殖小区规定了具体的养殖行为。同时,《畜牧法》还规定要实施畜禽标识和建立畜禽档案,保护养殖环境。此外,还对动物福利进行了一些规定。这些规定一方面是要加强对畜牧业生产环节当中的监管,同时也对畜禽的交易场所、交易行为、活畜禽的运输进行了规范,主要是保证畜禽生产管理措施的到位,和畜禽交易运输环节的质量控制。

  据了解,《畜牧法》中专门有一章是讲畜禽的质量和安全的,这一章的内容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内容是紧密相连的,是相衔接的。因为《畜牧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几乎是同时起草的,所以对里面一些管理的规定,两部法律的起草组经过认真的研究,充分考虑到两部法律的衔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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