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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减少土地收益以稳定房价 限价商品房有了眉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4:35 大河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晓欣)9月5日,记者从郑州市房管局获悉,郑州市有望在9月底出台限价商品房的实施细则。

  为了构建一个更加完善的住房制度保障体系,目前郑州市政府正开始从经济适用房的单一形式,逐步向限价商品房等多种形式过渡。

  郑州市房管局的负责人解释,限价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不同,经济适用房是划拨土地,开发商省去了地价,而限价商品房是采取竞拍的方式,因此,价格也比经济适用房贵。但售价一般仍然会低于同地段商品住房平均售价的15%到20%。

  据介绍,郑州市已经制定出了限价商品房实施草案。按照草案的规定,限价商品房要限定销售价格、套型面积、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并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其中,在限定销售方式和销售对象上,按照困难优先、逐步改善、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公开销售。可以购买限价商品房的主要是两部分人群: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以及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郑州市房管局负责人说。

  草案还规定,将采用公开竞争地价、公开销售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用地在拟定附加条件的基础上,以挂牌方式出让,公开竞争。

  “政府通过减少土地收益,限定房价出让土地,达到了调控市场、稳定房价的目的。”郑州市房管局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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