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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着力完善性别平等就业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6:41 扬子晚报

  本报讯 记者从昨日公布的《江苏妇女儿童发展状况》统计报告中获悉,我省就女性就业、政府部门女干部比例偏低等问题,提出了针对性解决措施。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女性就业结构性矛盾仍然存在,女性多集中于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收入报酬低的行业。2005年,我省从事一、二、三产的女性分别占54.01%、40.34%和39.80%,与男性相比,女性在技术能力、社会活动范围、职业威望等方面仍然处于竞

争劣势。随之而来的是,在同工同酬政策下男女因工作分层不同而形成两性收入差距拉大。这其中也出现了某些单位只用男性不用女性的现象,造成女大学生就业难。

  据悉,我省将大力开发适合女性的就业岗位,增加女性就业机会,着重探索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拓展女性空间。在“十一五”期间我省将使女性从业人员比例达到45%,将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降至50%以下。新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年轻女性受教育年限平均不低于14年(含学龄前教育3年),帮助100万农村女性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同时进一步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达到80%以上。

  目前,我省女性在经济、政治、社会事务管理等方面参与程度仍然偏低,女性领导干部“副职多,正职少”、“虚职多,实职少”的现象仍然存在,县以下及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岗位的女干部数尤其偏少。基层女干部比例低、正职女干部少,导致女性向更高层次发展受到影响,制约着中高层妇女参与选举的淘汰率上升,加之农村中有文化的年轻的女性更多地走出农村走向城市,导致女性在基层民主建设中的参与率较低。

  到2010年我省将实现市厅级、县处级、乡镇街道正职女干部同职干部比例分别不低于15%、10%和5%。8成左右的省属企业和事业单位、高校领导班子中必须配备女干部。新发展党员中女性比例不低于30%。(门彦敏石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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