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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身份证打工也有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7:58 南京晨报

  晨报讯 用人单位招聘把关不严是需要承担责任的,日前,雨花台区一家服装厂发现招用的操作工使用的是别人的身份证便将其辞退,劳动仲裁部门却裁决该单位按约定向其支付工资。

  据介绍,去年底,安徽人张某跟着表姐李某到南京来打工,由于没有带身份证,就一直用表姐的身份证求职应聘,两人长得也颇为相像。很快张某就应聘到雨花台区一家服装

厂上班,谈好每月工资950元钱,包吃住。干了两个多月,张某在一次核对考勤记录表时,一时大意没有签自己表姐李某的名字,而且签了自己的大名,这让单位的劳资人员很诧异,最终张某只得承认当初拿了表姐的身份证到单位应聘。次日,该服装厂就通知张某走人,而她提出领取当月所干的20天时间的工资时,对方则表示,不仅没有工资,而且还要追究她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任。然而经过劳动仲裁部门处理,该服装厂应当在15天之内按当初约定的工资标准向张某支付工资。

  作者:端木/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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