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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钱春游残杀的哥 两中学生一审分别领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8:25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9月5日,记者从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两名为了筹措春游钱而抢劫杀人的中学生日前分别被该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0年,而他们各自的监护人则被判赔偿死者的安葬费以及受害人子女的生活费共计8万余元。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包某、梁某均系余庆县某镇中学初二学生。包某现年17岁,梁某仅15岁。由于父母均在外打工,收入微薄,两人都寄住在亲戚家中,今年4月初,同学们

准备一起去春游,包某、梁某想去又没有钱,于是萌发了抢劫出租车驾驶员的念头。

  4月10日凌晨,2人在街上搭乘出租车来到县自来水厂,车刚停下,坐在后排的包某左手捂住驾驶员的嘴,右手抽出长刀朝其颈部猛划一刀,坐前排的梁某又乘势砍杀数刀,驾驶员当即断气身亡。2人将受害者手机和钱抢走后,将刀抛入湄江河并包乘出租车返回余庆。案发后,湄潭警方通过大量调查锁定了两名嫌疑人,两人不敢回家,几天中都在其居所附近的山洞与丛林中四处藏匿,在警方的全力围捕和强大的压力下,走投无路的两人于4月14日投案。据警方介绍,两人总共只抢得受害人一部旧手机和60元现金,作案后为打车返家就花掉了50元。作者:刘忠 唐正平来源:金黔在线—贵州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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