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我市明年免收农村校学杂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8:32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 (记者孙艳芹 实习记者李凯)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9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法律首次明确义务教育将免收学杂费。昨日,淄川罗村镇的梁先生和临淄的王先生先后拨通本报热线,询问我市何时不再收取义务教育段学杂费。

  昨日上午,记者从网络和报纸上查阅了新义务教育法的相关规定,得知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对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不收杂费的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免费教育的规划,我市属于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要在2007年全部实现免费教育。8月24日召开的“全国、省、市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也规定,从2007年开始,我市将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