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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纸借据揪出贪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9:35 南方新闻网

  一纸借据揪出贪官

  受贿118.5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广重企业集团原总经理王胜杰一审获刑11年

  本报讯(记者吴秀云实习生陈骁鹏)因“副市长梦碎转向贪污”的广重企业集团原董事局主席、总经理王胜杰案一审告一段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周五作出一审判决,以受

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据悉,王胜杰是从一名普通工人一步步走上企业领导岗位的。据广州市纪委公布,王胜杰1993年当上广州重型机械厂厂长后,做起了“副市长梦”,因未能如愿,心态失衡,他开始“伸手”捞钱。

  2004年底,广州市纪委在调查广重企业集团公司财务处原处长周某受贿、贪污案过程中,一张白纸条借据引起了办案人员的警觉,正是这张“白条”揪出了离开广重集团到广州机电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就任副董事长、总经理5年多的王胜杰。

  2005年6月27日,王胜杰被市纪委实施“两规”调查,后被检察院逮捕。广州市检察院指控其涉嫌受贿118.5万元、挪用公款100万元。

  今年7月26日,广州市中级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王胜杰基本上承认检察机关的指控。王胜杰和律师恳求法庭看在其有杰出贡献的情况下,从轻处理,公诉人也认为其有自首情节,建议法庭考虑轻判。最后,王以“相信党和政府会对我作出公平的处理”一语结束自己的庭审。

  经审理后,广州市中级法院于9月1日作出一审宣判。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法院全部认定,以受贿罪判处王胜杰有期徒刑10年、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同时没收个人财产20万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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