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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超生?我是干部我怕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09:54 四川在线

  每当提到计划生育的时候,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农村计划生育”、“农民计划生育”,却很少有人去关注城市和国家干部职工的计划生育问题,似乎计划生育已经成了农民朋友们的“专利”,农民也仿佛成了超生的代名词。殊不知,城市已经慢慢地沦落为计划生育的“重灾区”,而国家干部职工和许多富人名人则成了超生的“先锋队”。

  据新华社电,九江在近期开展的清查违反生育政策行动中,共查到九江全市自1983

年1月18日至2006年7月15日,干部职工违反生育政策超生案件共计9204件,358人因超生被开除公职,5108人次受党纪、政纪处分。(江西《新法制报》9月5日)

  以上数据仅仅是来自一个小小的九江市而已,全国几百座的城市,以此类推,超生的国家干部职工人数就可见一斑。于是笔者不禁纳闷了,到底是谁给了这些人的超生特权呢?又是什么让他们公然践踏国家法律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明确规定国家干部职工一对夫妇只能生一个孩子(特殊情况除外)。而在九江市的调查中,却有这么多国家干部违法违规,分析一下原因,无非有一下几个:一是有钱的干部就向计划生育部门用金钱疏通关系,获取准生特权;二是“先斩后奏”,先把孩子生下来再说,然后再向有关部门交纳所谓的“社会抚养费”。再者就是有关计划生育部门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甚至沦落为金钱的奴隶,收受贿赂。根据报道,“按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已接受处理但没有处理到位的案件共1020件,至今未作任何处理的有609件。全部案件中现已查实8563件,到目前为止仍有641件正在进一步核实和调查取证处理之中。”这也在另一个侧面说明了有关部门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没有引起高度的重视,这无疑又助长了国家干部职工们继续违法的风气。

  有关资料显示:我国超生的家庭占据了中国社会等级的两个极端,即收入偏低的农村人口和收入居高的富裕阶层和有权力的国家干部,只不过他们选择的超生方式和手段各异,受到的对待也各异。一边是农民因为超生而东躲西藏,另一面是干部富人超生的安然无恙。如此不能不让人怀疑法律的公正性,凭什么你干部就可以超生,农民就不可以超生,难道超生的特权是可以用钱和权来买的?

  作为国家干部,不是以身作则,而是带头违法,无论是从国家法律,还是从社会公德都是说不过去的,这种人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道义的谴责。同时也说明公然违法已经成了某些干部潜意识,“官本位”的思想在这部分人的思想中还没有得到根除,似乎我是干部,我就可以超生;你是农民,你就给我“断子绝孙”。所以期待以后有关部门在对待计划生育的有关问题时,不要只说“农村计划生育”,“城市计划生育”同样值得关注和警惕。这次九江市的调查就一个危险的信号。

  计划生育作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相信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都不会改变。如今我国已经是世界第一人口大国了,自然资源的人均拥有量很低,人均财富更是少得可怜。无论你是农民也好,干部也罢,在这个问题上谁都没有特权可言,任何人为的超生特权都是违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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