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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玩市长”雷渊利一审获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0:26 红网-三湘都市报

  

“三玩市长”雷渊利一审获死缓

  9月5日上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接受审判 记者田超 摄 ■记者 夏雄 通讯员 臧洁

  本报9月5日讯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今日宣判两起经济犯罪案件,曾任郴州市副市长

的雷渊利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曾任长沙市芙蓉区区委副书记的刘强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人家背后议论我是‘玩权力、玩金钱、玩女人’的‘三玩’干部,我认为名副其实。”这是郴州市原副市长雷渊利在写给省纪委的忏悔书《我的沉痛的反思》中的一句话。在法庭上等待宣判时,这位53岁的“三玩市长”风光不再。

  法院认为,雷渊利利用职务之便,在安排工作、承揽工程、解决政策优惠、减免费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周吉等人经手所送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1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另外,雷渊利还指使李树彪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名义与银行签订质押合同,挪用公款1650万元,并与李树彪、许小云等人共同策划,挪用公款1000万元给东进公司进行营利活动,其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除此之外,他还指示情妇报假账,骗取公款18.74万元。法院决定对其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被告人雷渊利犯罪所得,上缴国库。

  法院的判决书,长达128页,尽管审判长仅就主要内容加以宣读,仍然耗时1个半钟头。此间,站在被告席上的雷渊利一直低着头,双眼微闭,一言不发。但是当庭长念到“被告人雷渊利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时”,雷渊利的脖子和额头开始冒汗。“是在这个位置签字吗?”他小心地问书记员,得到认可之后,他颤抖着手,在判决书上签下了名字,之后就被法警带出庭外。

  一审判决之后,雷渊利的辩护律师表示,一审法院审理程序合法,结果也在预料当中,至于是否上诉,则要在与雷渊利见面之后再看他的意思。相关报道见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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