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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理念超前 红灯允许直行车通行引发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1:43 青岛新闻网

  交通设施理念超前还需司机师傅多多避让

  红灯时允许直行车辆通行引争议

  “我在东海路按照信号灯走斑马线的时候险些被一辆直行车刮倒,司机不但不道歉,反而指着标志牌埋怨我不长眼睛!”9月4日,市民张先生反映,在东海路与福州路路口有
一个标志牌,竟然允许红灯亮时直行车辆通行,一些车辆不避让行人,严重妨碍了行人正常通行的权利。记者调查发现,市南区有三个这样的路口,部分驾驶员的素质还不能满足这些先进的交通设施的要求,成为这三个路口的隐患,其中福州路与延吉路路口处的设施已经被撤消。

  标志牌下理直气壮地闯行

  昨天下午3:00,东海路和福州路路口的人行道上绿灯亮起,市民张先生开始过马路,眼看就要走到马路对面,右边一辆黄色微面一个急刹车停在了他身旁。“就是因为这个路口有个标志牌,在确保行人安全的情况下,红灯时允许直行,这让一些司机在绿灯有行人过马路的时候也理直气壮地闯行。”每天必经此处的张先生向记者说。

  正在此路口值勤的市南交警大队民警当即将这辆不避让行人、擅闯人行道的黄色微面拦下,在民警对该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因为司机李某提供不出行车证,被暂扣车辆。

  “绿灯过马路还要提心吊胆,真是不知道该怎么走路了。”采访中,在东海路周边居民向记者反映了在该路口通行时的担忧和困惑。市民刘女士建议,应该取消红灯时允许汽车直行的标志牌,让行人安心地过马路。“不能让这样的标志牌成为一些车辆违章的借口。”刘女士说。

  三处直行红灯命运不同

  东海路与福州路路口的情况并非惟一,东海路与台湾路路口和福州路与延吉路路口都有这样的标志牌。其中福州路与延吉路路口的“红灯亮时,允许直行”的标志牌地处福州路上下坡,车速很快,在造成一些

交通事故后引起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应,经过长时间地反映和交警部门的调查,这个标志牌在今年被取消。东海路上的两处标志牌处,平时行人较少,对行人影响较小,但早晚高峰期这里会形成行人潮汐,一些不避让行人的车辆仗着标志牌理直气壮地闯行,成为行人通行的一大隐患。记者在标志牌上看到,下面还有一行字“确保安全,避让行人”,但一些车辆根本就不理睬这个规定,被处罚的驾驶员表示,当时驾驶着车辆,自己只看见允许直行的字样,来不及看清楚后面的字,如果有个信号灯可能会好一些。

  先进设施与素质的差距

  “在丁字路口红灯时允许直行车辆在不妨碍行人的情况下通行,是一个先进的交通管理理念,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车辆通行能力。东海路高峰期每小时车流量近6000辆,已经是超负荷运行,这样的设施理念应该最能释放道路通行能力的措施,对于交通管理来说是一件好事。”昨天下午,市规划设计院研究员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告诉记者,可惜在部分驾驶员素质不高,特别是礼让行人的意识不高的情况下,这样的道路设施有可能在客观上成为纵容车辆闯行的因素,成为妨害行人权益的设施。

  昨天下午16时许,在“闯”过东海路与福州路路口后,驾驶员李先生告诉记者,当时只注意到“红灯时允许直行”的牌子,没有注意到斑马线上的行人绿灯。记者现场观察发现,由于东西向没有信号灯提醒,从东海路西向东行驶的车辆很难看到南北向的斑马线信号灯。“在多数驾驶员的素质还达不到自觉礼让行人的情况下,尽量不要设置过于超前的交通设施。”在早晚高峰期,大量的行人需要横穿东海路,一些市民和一线民警表示,应该考虑撤消这些“红灯亮时,允许直行”的牌子,即使不能取消,也应该设置更加醒目的提醒让行的标识,同时加强执法处罚的力度。(本报记者 刘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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