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暗指马英九挪用特支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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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3:24 人民网 | |||||||||
人民网9月6日电身兼国民党主席的台北市长马英九6日上午表示,“审计部”核实他的市长特别费后,认为符合规定;没有违反任何规定,但陈水扁的部分则犯嫌疑违反规定。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马英九上午出席活动时,就陈水扁质疑他把市长特别费纳入私人账户里没有花用,提出说明。
马英九表示,陈水扁指他将特别费汇到私人账户是饱入私囊,并不正确;因为特别费一半用原始凭据报销,另外一半由首长个人领具报销,个人领具提出来后,由会计部门直接汇到首长选定账户,这是当前规定。 他指出,“五院院长”、“各部会首长”、“直辖市长”及领取特别费的公务人员,都这样进程。他的部分经“审计部”核实后,认为符合规定,“审计部”核实“行政院长”苏贞昌担任台北县长情形,也认为符合规定。 马英九表示,从“审计部”进程情形可知,他的部分,没有违反任何规定,陈水扁的部分则涉违反规定;所以“审计部”核实陈水扁“国务机要费”后,认为有问题,移送“高检署”进一步调查。 陈水扁是在“出访”帕劳、瑙鲁等国时,表示“国务机要费”的使用接受最严格监督,是时代的进步,他没有话说,但对首长特支费也应相同检讨。陈水扁暗指,好比有某位行政首长,特支费有一半汇入个人账户,有进没有出,听说积累金额超过新台币1千多万元。 相关专题:台湾“倒扁”风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