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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称邱毅违法判4个月徒刑 邱毅称"可笑至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4:04 中国新闻网

  

法院称邱毅违法判4个月徒刑邱毅称"可笑至极"

  资料图:邱毅

  中新网9月6日电 中国国民党籍“立委”邱毅于2000年选举期间,指陈水扁与股市炒手“阿丁”联手炒作股票遭检方起诉;台北“地方法院”6日上午依违反“选举罢免法”判

决邱毅有期徒刑4个月,褫夺公权二年。全案仍可上诉。邱毅对此表示为“可笑至极”。

  据“中央社”报道,2000年选举期间,邱毅时任候选人宋楚瑜竞选总部发言人,他在同年2月24日召开记者会,公开指涉陈水扁和吴淑珍夫妇炒作股票、脱卖高价电子股、持股超过7500万元(新台币,下同)及市长任内财产暴增至2亿元等言论,台北“地检署”于2003年间依违反“选举罢法”将他起诉。

  另据台湾“中广新闻网”报道,邱毅对台北“地院”的判决表示“可笑至极”,他将提起上诉。邱毅表示,承审法官在新闻稿的犯罪事实部分,指他说过“外传陈水扁与阿丁之间有特殊关系,是否与阿丁有联手炒作股票”,但事实是,他只有说过“陈水扁与阿丁特殊关系”没有说过“两人联手炒作股票”,从附录的证据清单即可证明。

  邱毅表示,他没有具体说明什么是“特殊关系”,法官却自行引申、认定,成为论罪基础,“很可笑”,他会再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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