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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盟:截至今年6月台商累计投资大陆项目70276个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6日17:23 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9月6日讯“截至2006年6月,台商累计投资大陆项目共70276个,合同台资958.15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428.07亿美元。”台盟中央在全国政协6日召开的“落实国家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专题协商会上指出。

  去年以来,通过中国国民党主席连战与亲民党主席宋楚瑜的大陆之行,中国共产党与国、亲两党在促进两岸投资贸易正常化问题上达成了一系列共识,并建立了相应的沟通机

制与平台。今年4月举行的两岸国共经贸论坛,台湾企业界人士的广泛参与更成为其最大的亮点。随着两岸经济贸易的不断发展,两岸高新技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也在不断深化。但两岸高新技术领域合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合作缺乏整体规划。两岸科技产业没有重要的交集,尚未形成整体或行业的合作规划。由于大陆各城市产业功能定位不清,地区之间产业趋同,使得大陆各地区在与台湾企业合作中存在无效竞争。二是合作范围较窄。两岸现时的高科技产业合作主要在电子信息和通讯产业,但其它如航天航空、海洋环境、新材料、生技工程、纳米技术等高科技领域合作,仍有待发掘。三是合作深度不够。一般来说,台资企业与当地企业的交流较少,即使是电子及通讯产业,合作也还停留在生产制造阶段。为了保持对先进技术的垄断,台资企业往往竭力避免核心技术在当地过快外溢,一般情况下核心技术都是在台湾研究开发,然后移植到大陆进行生产。

  为此,台盟中央建议:

  1、重视宏观规划,按照产业布局规划引导两岸的合作。建议政府从宏观角度制定规划,按照城市和地区之间的产业定位,由沿海地区向内地地区逐渐过度,根据不同地域的特点,制定不同的政策措施,引导两岸高新技术领域的合作有序进行,避免无序竞争和资源的浪费。

  2、推动行业范围内经济一体化,如建立电讯共同体、邮电共同体等,应该允许台商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去年,江丙坤率领的代表团二次参加大陆电子产业的标准化研讨,已经开始了合作。未来,类似的合作应扩展到更为广泛的领域。

  3、瞄准高端,重点鼓励两岸企业合作。扶持和引导在大陆投资的台湾高新技术产业从“硬体代工”的思考模式走出来,从以“降低成本”为主的经营模式,调整为“价值创造”的经营模式,在竞争策略上,不应在价格上竞争,而应是价值上竞争,放弃依赖低成本,争取在价值链的上游科研、下游品牌销售方面取得扩展。利用两岸人才、技术的互补优势,创造条件鼓励台资企业与大陆企业合作,特别是在航天航空、海洋环境、新材料、生技工程、纳米技术等一些尖端领域的合作研发,共同创造在全球有一定影响的著名自主品牌产品并掌握核心技术。

  4、抓住核心,不断深化两岸在研发领域的合作。软件产业是IT产业的核心,台湾软件产业是高新技术领域中的支柱产业,在国际上有重要影响,双方在软件产业的合作重点是应用软件、工具软件和系统软件的开发生产和应用推广,要积极引进台湾高科技企业在大陆筹建软件研发基地。同时,要通过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已在大陆投资的国际知名企业将研发中心移来,通过高水平研发中心的聚集,形成一个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科技应用技术引进平台和国际一流的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转化基地。

  5、优化合作环境,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各级政府要充分重视知识创新,加强两地知识产权领域的合作。台商极为重视知识产权,在大陆申请专利性的知识产权案越来越多,我国的知识创新体系相对比较落后,政府有关部门应多关注与研究台商在这方面的要求与合作机会,加强立法规范和执法力度,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使台商减少对知识产权的后顾之忧。同时,要逐步建立起完整的科技创新体系,通过技术市场与专利交易吸引台商投资高新技术领域,并加强与大陆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两岸科技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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