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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到过期钢瓶请立即投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00 东南早报

  投诉电话:22589320

  □早报记者谢伟端实习生郭石燕文/图

  本周来,泉州市质监部门对全市范围内10家液化气充装站进行检查发现,有部分液化气经营点竟带着过期钢瓶前去充装。

  对此,质监部门提醒:购买液化气不要轻信“送货上门”广告,同时可通过三种方式检验钢瓶是否过期。

  据介绍,市民购买液化气钢瓶最好到正规的经营点购买。目前,泉州市区正规的经营点分别为以下公司下属的经营点:招商石化有限公司、泉州液化气石油有限公司,康惠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正规经营点的液化气钢瓶一般都会按期进行检验,较少出现漏检的情况;而无证照的液化气经营商,尽管液化气价格比较便宜,但有的钢瓶没有按期检验,安全得不到保障。

  市民也不要轻信随处可见的液化气送货上门的广告。很多住户都不时会收到某某液化气公司的送气广告卡片,其实这些所谓的某某液化气公司,有的是冒牌的,纯属无证的经营点。建议消费者对其地址进行查询看其是否正规。此外,消费者可到网上查询以上提到的正规液化气公司分布的经营点,以免上当受骗。

  据介绍,目前液化气钢瓶的使用年限是15年,每4年一检,如果充装站给过期钢瓶充气将被处罚2000元至2万元。市民在购买液化气时,可以查看钢瓶上喷绘的“下次检验期”、钢瓶顶部的检验环和钢瓶把手外的钢印字等;如果买到过期钢瓶,可拨打22589320向市质监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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