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民用建筑工程就是“软柿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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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04 红网 |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日前出台了强制推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今后对不符合节能要求的民用建筑工程将不予审批。(9月6日新华网) 在各种资源日益匮乏的今天,强制推行民用建筑节能措施的出台无疑具有积极意义。 现在,我们正在大力提倡建设节能型社会。在这个社会里,不管是民用建筑还是公用建筑,都必须符合节能要求。但是,读完这则新闻之后,笔者疑惑的是,难道公用建筑工程不节能就可以审批吗? 实际上,公用建筑是民用建筑的榜样。如果不符合节能要求的公用建筑工程真正不被审批,那么,民用建筑工程就会遵守规定。反之,如果对公用建筑工程没有节能方面的要求,相信很多民用建筑工程会千方百计地逃避监管。 牡丹江市之所以没对公用建筑工程提出类似要求,恐怕跟建设局本身有莫大关系。在这个地方,比建设局有“能耐”的单位不少。若出台政策而这些单位不买帐的话,建设局又缺乏撕破脸皮的勇气——权衡利弊之下,建设局只好专捏民用建筑工程这个“软柿子”了。这既能保证建设部门与其他单位“和谐共处”,又避免了建设局在处理公用建筑工程不符合节能要求时的尴尬。 对建设局来说,这是一举多得的好事。但对于社会和公众来说,这不是好事。因为越来越多的例子表明,公用建筑浪费能源甚于民用。公用建筑浪费能源的习惯不能通过制度来扭转的话,不但浪费了纳税人的财富,更致能源匮乏的问题愈加突出。而这,恰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背道而驰。 稿源:红网 作者:王锦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