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瓦斯燃烧矿井必须停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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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30 重庆青年报 |
重青报讯 (记者 王萃) “瓦斯不治,矿无宁日”。昨日,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治理工作,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会诊。 据统计,今年1—7月,我市瓦斯事故死亡29人,煤矿瓦斯隐患十分突出。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煤矿企业定期对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等进行检查、检验和维护。此外,今年内,全市60%的矿井必须安装瓦斯远程监测系统,新增150个矿井联网监控,并保证正常运行 和使用。通知还要求,凡是没有达到防突准入规定的矿井,一律不得生产;对发生瓦斯燃烧、爆炸和窒息死亡事故的矿井,必须立即停产,由市组织专家对矿井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开采条件的3万吨/年(不含3万吨/年)以下突出矿井,依法进行关闭。 同时,对于在瓦斯防治工作中,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措施执行不力,并由此造成重特大事故和严重损失的责任人,要予以严厉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