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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34 重庆青年报

  1998年1月16日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林区各单位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森林火灾的预防应遵循哪些要求?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在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可以划定森林防火戒严区,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行驶在林区的旅客列车和公共汽车,司乘人员要对旅客进行防火安全教育,严防旅客丢弃火种。禁止在林区使用枪械狩猎。进行实弹演习、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必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授权的森林经营单位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工作。

  森林防火戒严期内,在林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重青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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