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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日记:小偷来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45 燕赵都市报

  如果查一下皇历的话,那个周日也许是———不宜加班。

  没查不是?所以还是来了。

  中午去人民商场快速地浏览了一圈,然后去必胜客吃了一碗黑椒牛肉面,28元一份。

  后来,去超市买水喝,顺便买些别的。

  再次回到单位,大约是两点半到三点的样子。修改了一个文件,然后又在上网。

  后来时间就到了差不多六点。关了机,拿包要走时,才突然发现———包竟然不见了。

  目瞪口呆。目瞪口呆。在屋内像驴一样转了若干圈,不得不确认:包真的不见了。

  可是,我并没有去哪里呀!

  让自己冷静下来:从超市回来时包肯定在的,不然进不了办公室。进屋后也没离开过……只是先洗过一次手,后去过一次WC,没有锁门,但周日这样安静的下午,并没有发现周围有旁人,也不曾听到谁的脚步走过啊!

  可是,包没了就是没了。里面有现金一千五六百元,更糟糕的是有身份证、警官证、驾驶证,还有超市购物卡、

银行卡,等等。

  我徒劳地到车里找了找,徒劳地到门卫那里控诉一番,徒劳地到N个楼层的N间男女厕所去看了看———万一那个人觉得带包走不方便,把包和证件扔在厕所呢?可惜人家不嫌不方便,把什么都带走了。

  想想,中午还冒着大太阳专门去邮局取了260元的稿费,简直是刻意要给小偷送钱啊!后悔莫及!

  还有,中午要是在商场里为自己买身套裙多好,把钱花了多好……还舍不得。现在都救济小偷了。

  庆幸的是,中午没有舍不得吃那28元的面条。好歹,是落在自己的嘴里啊。

  庆幸的是,周六刚刚买了双鞋———等于从小偷手里抢出一双鞋来。

  六点之后,成为赤贫。

  在单位门口先后遇到两位同事。向头一位暂借了50元;第二位,一听我遭灾,给我100元,说:可怜见的,不用还了。

  电话报了警,请友谊派出所做了登记,然后又电话挂失了银行卡。顺便查了下余额,还好,没有新的损失。

  回到家,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忍不住把这痛苦念叨了一遍。

  他竟然说:“唉,这……好说不好听啊,你还是警察呢!……”

  既不问我的损失,也不表示安慰,竟拿我是警察来气我,一点阶级感情都没有。

  还是我的同事好。他安慰我说:幸亏你和小偷没遇上,不然发生搏斗,你再受伤……

  谢谢了!干吗一定是我受伤呢!受伤的为什么不会是小偷呢?……

  无比郁闷!!!

  (后记:今天给家里换了锁,费150元。下午,给办公室换了锁,费25元。中电四公司招待所的负责人上来表示了歉意,说要加强保安管理。下午,果然看见门口桌子上多了个本,估计是来客登记。顶用吗?天晓得。)

  读者 蓝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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