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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炉王”刘俊卿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54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建国以来我省涉案金额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安徽双轮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刘俊卿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宣城宣判。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刘俊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妻张兆侠同时被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三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两人还分别被处没收个人财产229.5万元,受贿所得、贪污所得、来源不明财产予以追缴。

  今年52岁的刘俊卿曾经是中国白酒界一位名声显赫的人物。从1993年开始,刘俊卿先后担任原涡阳县高炉酒厂(后变更为安徽高炉酒厂)厂长、安徽双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安徽双轮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涡阳县委副书记、亳州市人大财经委主任。2004年8月,刘俊卿被罢免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2005年4月30日被逮捕。其妻张兆侠被捕前系涡阳县公安局高炉镇派出所副指导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1993年至2004年期间,刘俊卿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伙同其妻张兆侠先后170多次收受、索取包装印刷企业老板、广告商、原酒供应商、白酒经销商、下属企业及员工的财物共计人民币1476.15万元,美元25.05万元,港币10万元,并为他人承接业务和结算货款提供方便。

  此外,刘俊卿夫妇虽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拥有多达4000余万元的家庭财产。其中,有美元41.55万元、港币61.6万元和人民币1495万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法院还查明,刘俊卿把为情妇张某购买礼物的开销拿到涡阳双轮酒业销售公司报销,构成了贪污罪。刘俊卿、张兆侠还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非法持有一支猎枪。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俊卿、张兆侠的行为均构成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刘俊卿还构成贪污罪。鉴于刘俊卿归案后有检举他人犯罪的立功行为,且赃款全部被追回,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张兆侠在共同受贿犯罪中系从犯,遂作出上述判决。

  本组稿件由 周瑞平 常青 王君 本报记者 陈瑞 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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