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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庙黄金”劫案终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0:55 人民网-华东新闻

  本报上海9月6日讯记者曹玲娟报道:上海“老庙黄金”抢劫案今天二审公开宣判,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并依法核准了被告人粟君才死刑,被告人吕成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判决。

  今年3月,被告人粟君才、吕成德、吕聪军、莫立民在上海老庙黄金真新银楼有限公司真新店使用暴力威胁店员,劫得内装1043件、价值91万余元的黄金饰品和1万余元现金的

保险柜。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抢劫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粟君才死刑,被告人吕成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抢劫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吕聪军、莫立民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被告人粟君才、吕聪军、莫立民不服,以原判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且4名被告人犯罪意志明显,主观恶意深,犯罪气焰嚣张,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并均具有抢劫数额巨大情节,粟君才还有入户抢劫、抢劫致人重伤等法定加重处罚情节,依法均应严惩,因而终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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