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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万货车今起优惠运管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02 重庆晚报

  本报讯市运管局昨日向媒体发布消息:我市7万辆货车今日起可享受运管费优惠,优惠总金额达1700万元。

  优惠针对两类车:“大客户”和“特殊车辆”。

  “大客户”是指具备法人资格,所属车辆缴纳公路运输管理费总吨位在500吨以上,

且质量信誉考核合格的道路运输企业。

  根据不同吨位,“大客户”优惠幅度分为12个梯级,其中以500吨为起点,优惠11%,最高可达1.5万吨,优惠25%。以一家车辆吨位为500吨位的企业为例,每年将少缴1.65万元。

  “特殊车辆”是指核载吨位20吨以上的单车、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交通部《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推荐的车辆。

  牵引汽车列车的半挂牵引车按其整备质量的50%核定运管费计征吨位;核载吨位超过20吨的车辆统一按20吨计征运管费,其超出部分免于计征;承运商品汽车的专用半挂车统一按7吨计征,核载吨位不足7吨的按实际吨位计征;《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推荐的车辆符合前述条件的执行上述征收规定,不符合的按车辆核载吨位的90%计征。

  据介绍,目前我市运管费征收标准为每吨每月25元,每年征收总额超过1亿元。此政策的出台,将使运管费每年减征1700余万元。目前我市17万辆货运车中,有7万辆车可享受优惠。

  记者王渝凤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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