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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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50 石狮日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总工会获悉,泉州市总工会十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决定,9月下旬起开展泉州市职工医疗互助活动,该活动将通过职工积极参与,“聚小钱,办大事”、实现“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目的。 泉州市总工会此次决定在职工中开展三个项目的医疗互助活动:泉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年缴费50元,一年互助期内,最高可享受3万元医疗互助金 ;企业职工和外来工、农民工参加医疗互助活动,年缴费36元,一年互助期内,最高可享受2万元医疗互助金,并给予每天30元的住院补贴;参加泉州市女职工特困医疗互助活动,年缴费25元,一年互助期内,最高可享受1.5万元医疗互助金。保障范围覆盖了泉州市(包括各县、市、区)国有、非公企业、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所有在职职工。(大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