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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制定应急预案企业要“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57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黄 勇) 刚刚成立的“江苏省重大危险源及隐患评估中心”,目前正陆续接收13个省辖市的企业重大危险源普查数据。到明年9月底前,江苏将全面摸清全省的重大危险源,并建档、备案。2008年将全面完成省、市、县(区、市)、企业四级“重大危险源联网监管和监控”。

  省安监局有关人士介绍,为了稳固百姓的“生命线”,江苏明确在重大危险源普查

中,应重点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预防安全生产事故措施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的申报登记建档、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置等情况。省安监局明确,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从业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的;重大危险源现场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重大危险源设施、设备未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重大危险源未登记建档的;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安全评估的;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检测、监控的;未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的;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对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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