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车费强奸的姐 领刑10年罪有应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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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57 江南时报 |
乘车不但拒付车费,而且还对出租车女司机拳脚相加,后又劫取女司机钱财并对其实施奸淫。近日该丧心病狂的张某得到领刑10年的下场。 今年2月17日23时许张某在盐城市区黄海路一分场路段,拦乘周某驾驶的出租车至盐都区秦南镇河夹村境内,为拒付车费,拳击周某面部,周某拽住张某的衣服不让其逃跑,张某即将周某推倒在地。周某大声呼救,张某用双手掐住周的颈部不让其喊叫。张某劫取周某 随身携带的人民币120余元,并对周某实施了奸淫。案发后,张某于2006年3月2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近日,盐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记者 施广权通讯员 沈建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