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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又和好 妻身故夫无缘遗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57 江南时报

  本报讯(记者 童家松 通讯员 新民 亚芬)王先生和张女士于1999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来双方和好,但两人一直没有到婚姻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今年2月,张女士因车祸意外死亡。现在,王先生以丈夫的名义要求继承张女士的遗产。针对此事,法律界人士认为,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5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否则属非法同居。王先生和张女士和好,但不等于复婚,双方仍未建立婚姻关系,王先生不能继承张女士的遗产,而张女士的父母有权继承张女士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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