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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扬州市民买房可索要“防雷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1:57 江南时报

  本报讯 (记者 陈仪敏)扬州市属于雷暴多发地,近几年来,每年都有因雷击受伤或死亡的事例,造成不小的财产损失,防雷装置显得十分重要。从本月起,市民买房可理直气壮地向开发商索要“防雷证”。

  从9月1日起,江苏省制定的第一部气象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雷

技术规范和标准,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交付、施工的,将被处以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开发商推出的楼盘尤其是高层住宅,今后也必须符合这样的规定,市民在买房时千万不要忘记,房屋交付时必须向开发商索要《防雷设施验收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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