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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监控贫困生消费”的傲慢与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3:21 山西晚报

  [新闻回放]据《东方早报》昨日报道:日前,上海东华大学作出规定,享受学校各类资助的贫困生如被发现在贫困资格问题上弄虚作假,或有吃穿超度、抽烟、酗酒、请客会友、铺张浪费等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学校将全额追回已发放的资助金。为此,该校通过多种渠道对贫困生的日常消费状况予以监控。

  倘若认为贫困生既然接受了学校或他人的资助,生活就要俭而又俭,就时刻不能脱

离最低水平的消费,这是对贫困者权利的偏见,是一种傲慢的施舍者心态。

  每个人都有不同的生活理解和习惯。浪漫的法国人把最后一个法郎用来买花,务实的德国人把最后一个马克买成面包……无论买什么都是个人权利,无可指责。同理,贫困生也有追求一定生活品质的权利。而且,由于经济压力的如影随形,贫困生的心理普遍比其他人要复杂,此时,贫困生偶尔请请客以保持和同学朋友的联络,即便是虚荣,也无可厚非。

  尤其是:对学生的日常消费行为予以多方监控,会不会侵犯学生的隐私?普通家庭或个人(法律规定应该公开的情形除外)的财产状况,应该被视为一种隐私———生活中,有些人将贫困视为莫大的隐私甚至耻辱,不愿意让他人知道,这同样是个人权利。给予贫困者以资助,是一种值得褒扬的美德。但再多的资助也不能成为剥夺被资助者自由的理由。所以在法律意义上,所谓“监控消费”很难找到依据。

  再说,挥霍浪费者必将受到周围人的道德谴责。就矫正贫困生浪费行为而言,道德氛围的力量将比生硬的制度措施更有效和持久。作为大学,应该通过教育等方式,努力培养这种氛围,而不应该迷恋类似“监控消费”这种冷冰冰的措施。

  □郭之纯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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