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追债”需制度跟进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4:13 大河网-河南商报 |
刚有消息说,我国首批108名“商账追收师”已经通过正式培训获得了职业培训证书;立马又有工商部门的明确表态:目前不会给讨债公司、讨债人注册办照。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也声称,讨债人还不是国家承认的职业。(详见昨日本报C05版) 现实情形是,职业讨债人“应运而生”已有20多年,专家估计未来十年内将有80万人从事这一利润丰厚的行业;仅在北京市,目前就有以追债为业务的单位300多家。 市场的无形之手,养育了职业讨债人;政府职能部门如今刚刚伸出一只有形之手,却又不知道把手“摸”在何处。于是,管理层面左右摇摆、举棋不定。 公众当然有担心的理由:法院依法执行债务清偿都很艰难,你一个“讨债人”靠什么追债?难道“讨债人”比法律还厉害?而地下“讨债人”以“暴力”、“公布他人隐私”等方式进行债务追收,也是一种现实情形。 但不管怎么说,那么多追债公司和讨债人的存在,是不容忽视与回避的。而且他们的发展趋势不是萎缩而是扩大,今后不再是“十来个人七八条枪”,还会从“激流暗涌”变成为“激流明涌”,你若永远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肯定不是个办法。 一边培养了“商账追收师”,一边却无法承认其“职业存在”,这两者是无法长期并行不悖的。现在,仅仅是简简单单地表态说“职业追债仍属非法行为”,这显然不是负责任的表现,更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做法。所以,“职业追债”迫切需要的是制度跟进。 ■徐迅雷(媒体从业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