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控中心无权阻止卖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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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4:13 大河网-河南商报 |
由于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人数呈上升趋势,重庆市近日正式启动100%安全套使用项目。相关部门表示,一旦发现有提供性服务但不能提供安全套的娱乐场所,将被罚款并限期整改,屡次不改者还会停业整顿甚至关闭。(详见今日本报A15版) 对此,很多人都批评和质疑。大意是:既然知道有441家提供过商业性性服务的娱乐场所,为何不关闭?督导人员发现“小姐”卖淫,为何不打击?没有100%使用安全套的娱 乐场所将整顿,那是不是意味着使用安全套的就合法?等等。笔者理解人们对这一新闻的关心,但不得不指出的是,这些批评和质疑都忽视了新闻中的一个基本事实:这些督导人员是当地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而非公安执法人员;他们的目的是为了防止性病在娱乐场所的传播,而不是扫黄打非,况且,他们也没有这样的权力。 目前,艾滋病传播途径仍以注射吸毒和性行为传播为主,但经性行为感染艾滋病病毒的人数明显增加。重庆市推行并督导“100%安全套使用项目”,也正因为截至今年6月30日,该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累计报告人数达2222人,其中通过性接触感染的占12.7%,并呈上升趋势。 打击卖淫嫖娼,那是执法机关的事儿,而疾控中心的职责是预防性病的传播;抽查“100%使用安全套项目”的督导人员也只是由疾控中心组成,他们没有执法权,当然就无法端掉那些存在卖淫嫖娼的娱乐场所。 2005年,郑州市就实施公共娱乐场所100%推广使用安全套计划。依据该计划,郑州酒店的每一间客房、每一个娱乐场所都要摆放安全套。类似做法在全国都很普遍。但这并不等于承认卖淫嫖娼合法。 同样,重庆市这一做法,也不过是当地疾控中心推行娱乐场所“100%使用安全套”的一个措施而已。如果因此让疾控中心承担打击卖淫嫖娼的责任,在公安机关扫黄尚且不能根治的情况下,让一个没有执法权的疾控中心来承担,显然不现实。 ■林大手(编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