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主管部门的?听家长的? 早自习换个名堂卷土重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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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4:26 大河网-河南日报 |
为减轻学生负担,今年2月28日,省教育厅制定了《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十不准》,要求除寄宿制学校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安排早、晚自习,不准在双休日、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但新学期刚开始,就有市民反映部分中学恢复了自习,并在周六补课。 学校变相恢复早自习 9月4日7点20分,记者来到位于京广路上的郑州四十八中,发现南教学楼上的教室已座无虚席。 “本学期开学,学校要求学生7点30分到校早读。”初二学生小芳说。 在初二某班教室的墙上贴着一份课程表,早读并没有列入其中,但周一至周五第8节课均打着“自习”。 该校一位老师说:“本学期,学校开设‘早读’可能是考虑到家长的因素。上学期,学校按照规定取消了早、晚自习,遭到不少家长反对。第8节课的自习课,其实是‘理科辅导课’,按一个课时计算。”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不少中学采用增加课时、更改名称的方式恢复早、晚自习。 教育面对“自相矛盾” “上学期,学校取消了早、晚自习和补课,我们都非常高兴。本学期刚开学,学校就给我们加了早、晚自习,周六还要补课,真烦!”郑州二十三中的一名学生说。 但是对于学校恢复早、晚自习,相当一部分家长给予了肯定。 “上学期,我们孩子的成绩严重下滑。初中生与高中生不同,没有经历过重大考试的历练,学习自觉性不高,在家复习又很容易走神。我支持学校恢复早、晚自习。”一位学生家长说。 郑州市某中学一位领导说,虽然教育部门想引导教育向素质教育发展,但教育的现实依然是“分数取胜”。规定变了味儿,根源还是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之间的矛盾,这个矛盾不解决,多少条“好规定”也无法顺利推行。 □本报记者李若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