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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也可按月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6:07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史丽萍)记者了解到,目前,为配合明年广州市区“禁摩”行动,不少保险公司已推出短期交强险,在年前将报废摩托车可以按月投保。

  没投保车辆若上路将被处罚

  摩托车主吴先生表示,原来投保的三者险到期后,他的摩托车就处于“无保”状态

,但再不投保摩托车就不能上路了。据了解,到本月底,交强险的三个月过渡期就要结束了,也就是说,今后没有投保交强险的车辆上路后,将面临着被交警扣留车辆等处罚。但2007年1月1日广州市中心区将“禁摩”,因此,对许多车主来说,投保一年的交强险“有些不划算”。

  记者近日从广东保监局获悉,为配合2007年1月1日开始在广州市中心区的“禁摩”行动,日前广东省保监局专门就销售短期交强险事宜对广州市的保险公司发了文。目前,人保、平安、太平洋等多家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了短期交强险。广东省保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凡在广州市政府规定的禁行区域范围内登记上牌的摩托车,如果于2006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或者摩托车所有人或管理人自愿提前于2006年12月31日前报废的,在其提交报废声明后,可以前往保险公司办理短期交强险。如果是年后报废的摩托车,保险公司也可以根据情况对其销售短期交强险。

  一年期交强险可提前退保

  保险公司人士提醒,对于之前已投保险一年期交强险的摩托车主,也不必着急。根据规定,在车辆报废后,如果交强险还未到期,车主本人可持报废证明、保单正本到保险公司申请退保,届时,保险公司按日费率计算保费,只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期间的保险费。另外,根据有关规定,还有两种情况,车主可要求解除交强险合同,退还部分保费:其一,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其二,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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