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顽固屋主将受重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6: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哲 通讯员庄武辉)桥头镇加大对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出租屋的查处力度,并出台一系列规定,对经通知却逾期不整改的出租屋,将依法给予重处。

  记者在宏达商业街一出租屋看到,其顶楼属违法搭建物,屋棚的地面污水横流,臭味四溢。而在屋棚的每个房间,电线乱拉乱搭,尤其是所有电线都暴露在外,极其容易引发火灾。前晚,桥头镇执法人员对这间已通知整改的出租屋进行再次检查,但出租屋主仍置之

不理,拒不整改。

  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屋主在3天内要安排租住人员离开屋棚,不允许有任何人租住,否则将按《桥头镇流动人员和出租屋管理工作暂行规定》,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或警告。同时,要求对建筑结构和消防设施进行整改,否则将联系城建部门对该违法搭建物进行强制拆除。

  今年8月以来,桥头镇出动2760人次在镇中心区对1401间出租屋进行检查,发现消防隐患32处。该镇出租屋管理部门已向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发出整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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