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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父委托律师申请撤销案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6:08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童辉)开学了,今年才16岁、原本应坐在课堂上课的小喜(化名),却因在东坑镇盗窃被刑事拘留,如今仍在看守所里度日如年,以泪洗面。近日,当其委托律师去看守所看望他时,他痛哭流涕,表示非常的后悔,希望能尽快回学校继续读书。据悉,根据有关法律,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盗窃未遂的,可不认为是犯罪,应免予刑事处罚。为此,其父罗某委托律师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希望有关部门能给小喜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小喜1989年11月生,湖南桂阳人,今年刚考上高中。据其父亲罗某介绍,暑假期间,小喜被他责骂了几句后,就独自离家出走,一个人跑到了东莞,投奔了在东莞做生意的婶婶,他当时也没怎么在意。8月1日,他突然接到通知,说小喜因为盗窃罪被抓了,但因为正值农忙季节,所以一直到8月25日才赶到东莞。眼下,学校多次催促小喜尽快上学,他非常的焦急。

  据其了解,小喜到了东莞后,就和一些在社会上混的老乡搭上了。8月1日早上9时许,小喜在东坑一手机店内,趁老板不注意时,想偷走手机充值卡,在其欲离开时,被老板发现,他当即将手机充值卡丢在店内地上,但他还是被老板抓住了,并被送往派出所。8月29日,他正式被批捕。

  事情发生后,罗某委托广东赋城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办理此案,经东坑公安分局安排,于8月15日依法会见了犯罪嫌疑人小喜。据张元龙介绍,会面时,小喜泪流满面,表示非常的后悔,很想能回学校继续读书,改过自新,好好做人。

  为此,罗某委托张元龙向公安机关提出申请,请求予以撤消小喜涉嫌盗窃案。东坑公安分局有关人员表示,申请撤销未成年人犯罪案子这还是第一次遇到,分局须向上级部门汇报研究才能再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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