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手”被拘留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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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6:20 长沙晚报 |
本报讯(通讯员 孔奕 张旭)昨日,一名“枪手”因使用假身份证代替别人参加驾驶证考试,被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处以行政拘留10天。 5日上午9时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楼初学驾驶员理论考试考场里,民警逐一核查考生的身份证件,忽然发现一名叫“林雄”的考生表情极不自然,其身份证件也可疑。民警进一步对“林雄”核对身份时,他回答支支吾吾,破绽百出。考场民警随即将该名考生与可 疑证件移送至交警支队机动大队调查。经查,此人真实姓名叫王翔,益阳沅江人。他使用的名为“林雄”的第二代身份证系伪造证件,其行为违反了《居民身份证法》十七条一款二项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随即以“使用伪造居民身份证”将其处以行政拘留10天。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这是长沙交警查处的因使用假身份证代替别人参加驾驶证考试的第一起案件。他们将加大对驾驶证考试弄虚作假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