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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交通习惯还得强制“培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29 半岛都市报

  青岛市市南区交警部门再次集中整治交通违法行人。在一个小时的执法中,有20余交通违法行人被处罚,10余辆不礼让行人的车辆被罚,其中,九成被处罚的违法行人找借口企图逃避处罚。(本报9月6日报道)

  众所周知,行人在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但严重危及交通安全,影响城市形象,而且还令本来就不畅的城市交通更加拥堵。但是由于广大市民大都存在着“行人交通违法无

所谓”的心理,导致交通民警在执法中常常遇到“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

  我们都知道,由于长期以来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守法意识比较淡薄,不少行人对红绿灯视而不见,由此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可谓触目惊心。据公安部统计:2005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

  可以说,在幼儿园老师就教过我们“红灯停,绿灯行”的基本常识。但行人违法仍然是交管难题。原因何在?在笔者看来,行人缺乏的不是具体的法律知识,而是法律意识和观念,以及由法律意识产生的那种自我约束力和控制力。

  当务之急,我们必须做的只能是加大对行人交通违法的惩治力度,通过处罚强化人们的自律意识,让“好好走路”成为每位市民的自觉习惯。黄杰(石油大学学生)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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