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教收实行“优质优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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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31 潇湘晨报 |
本报讯贫困学生能诚信及时还贷,是银行以及高校助学贷款得以良性运行的关键。昨日,省政府转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多放贷而又能及时还贷的,银行与高校都将有奖励。 《通知》透露,今年全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第二轮招投标已开始。招投标的风险补偿比例上限为8.5%,由高校和同级财政或主管单位各承担50%。 为鼓励银行积极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业务,今年我省将在原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的基础上,建立国家助学贷款风险分摊机制,当国家助学贷款实际违约率高于风险补偿比例时,超出部分由高校和经办银行按比例分摊,分摊比例由各高校与银行共同商定。 与此同时,建立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激励机制,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每年将部分资金的分配与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直接挂钩,对高校实行“以奖代补”。 省教育厅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昨日透露,我省2006-2007年度的省属高校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已确定,总额度达3.37亿元。实习生 徐 美 记者 胡力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