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撬动中水回用的三大“杠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42 沈阳网-沈阳日报

  政策话语权应再加码

  9月1日颁布的《沈阳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对沈阳市节约用水有了新规:尤其是对用自来水洗车的严重耗费资源行为,将给予20倍的重罚。当日,沈阳市节水办等多部门联合出击,对偷用自来水洗车的一单位下达了近6万元的“天价”罚单。

   但是,中水回用远不止于洗车业,诸如建筑业这一耗水大户将如何建设中水系统呢?《条例》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加强和推广中水回用和雨水收集设施规划和配套建设。鼓励和提倡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等,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然而一些环保、水资源专家却担心:《条例》中虽然明确规定了各种建筑面积应该配套建立一定中水回用设施的标准,但因是“鼓励”和“提倡”,并没有强制的措辞,自然给一些建筑商提供了不选用中水的机会。而建筑业是用水大户,尤其是一些房地产项目,如果不在设计时与中水系统配套,后期很难改造。

  目前,《条例》相关制定人表示,沈阳市有望在有关《细则》中进一步明确“强制”中水配套项目:同步设计、施工、使用。

  而得益于政策支持的沈阳振兴环保产业集团董事长程吉宏介绍说:该集团目前已与康平电厂、沈海热电厂(扩建)等近十家在建或拟建的电厂签订合同或达成意向,为其有偿提供中水约25万吨/天。有关人士分析其中的重要原因在于:“国家发改委的硬性规定,电厂的建设必须有中水系统与之配套,否则不予立项、核准。因此,电厂方对建立中水系统很积极。但在其他领域,诸如建筑业、化工业等,中水则很难涉足。”

  系统问题应系统联动

  水环境专家认为,沈阳建设中水系统的优势主要在于:每天有110多万吨经过处理的“中水”资源,只要提升处理标准就能达到。但是,谁来做?怎么做?这是一个系统工程。绝不仅仅局限于环保、水利、建委几个部门,计委与物价、国税、电力等多部门应当研究协商,就再生水价格、再生水生产用电价格、增值税和企事业用户内部管网改造费用等问题达成共识。

  目前,沈阳市确定的中水目标是:到2010年建设城市中水回用系统。中水处理设施的布局为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既体现规模效益,又减少回用水管道的投资,形成点源、面源和区域三个不同层次的中水回用循环体系。城市污水回用于工业、绿化、市政杂用以及河湖景观、农业灌溉,保证城市污水资源化总体利用率达到30%以上。2010年,规划我市中水回用量为59.28万立方米/日。

  引进机制填补管线铺设资金缺口

  尽管沈阳有日处理污水100万吨的能力,但程吉宏还是对沈阳中水市场的前景表示忧虑:目前,康平、浑南、沈西、化学工业园附近的几大电厂均分布在污水处理厂周围,铺设管线成本尚支付得起,中水基本上能达到微利。但是,污水处理厂只有大吨量处理和销售中水的,成本才能达到每吨1元多一点。如果污水处理厂中水管线的铺设像自来水管线那样遍布到市中心,这笔费用则很难估算。而沈阳市中心的50几个中水示范性工程,基本都是小区就地处理,就地回用,自然省去了铺管线等成本。

  目前,天津是按照“集中再利用为主,分散再利用为辅”的原则,在一些距离污水处理厂比较远、实施再利用有困难的地方,结合居住小区、大型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采取分散再利用。其中,供水企业建厂时,由政府投资配套建设外网的中水管网,内网的中水管网则由开发商投资建设。

  程吉宏说,振兴环保产业集团的“十一五”中水规划是要实现中水回用50万吨/天,但他不乏担忧地说,如果污水处理厂周围的电厂中水系统饱和后,该集团的目光不知道还能看多远。一方面,中水回用缺少政策支持;另一方面,就是管线的资金缺口问题。“沈阳中水市场已经全面放开,目前正在寻求与国内外有实力的水务公司合作,其中不乏打算引进特许经营和BOT(建设——运营——移交)等方式,寻找合作伙伴,实现中水共赢。”市水利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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