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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参与非职务活动是耶非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记者来信

  编辑部:

  “7月流火酷暑天,天公降雨发大难,麦熟透香在眼前,情况紧急该咋办?一方有难八方援,检察干警下田间……”

  9月5日,记者在宁夏石嘴山市检察院采访时,一份由该院检察官协会和女检察官协会主办的《石嘴山人民检察》的内部资料(报纸)上刊登的《下乡记》这首打油诗,引起了记者的格外注意。

  今年7月14日至15日,石嘴山市发生了50年不遇的强降雨并引发山洪爆发。灾情发生后,惠农区检察院按照区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组织全院干警冒雨来到灾情严重的中街办事处益民居委会和1号井居委会塌陷区,3天时间紧急劝解和疏散八十多户居民,并出动车辆将这些居民转移到政府指定的学校等安全地带。

  大雨过后的7月17日至21日,眼看着农民们成熟的麦子躺在田间,红红的枸杞落在地里,惠农区检察院又组织干警来到红果子镇五渠村,5天抢收麦子三十多亩,采摘枸杞五百多公斤。

  检察官们告诉记者,三年前,石嘴山市检察院还领受了市里安排的数百万元的招商引资任务,而且这种招商引资任务还与年底的考核挂钩,完不成任务要受到处罚。这可难坏了整天和法律打交道的检察机关领导和干警。院里只好发动全院干警出主意,想办法,通过各自的亲戚朋友介绍客商,联系成功后交由市里的有关部门与客商洽谈。后来,市里感觉让政法部门招商引资不大妥当,这几年再没有给政法部门分配招商引资任务。

  据介绍,石嘴山市两级检察院共有254名检察干警,年办理公诉案件五百余起,办理自侦案件近百起。

  面对这样繁重的办案任务,检察干警真的有时间参加这样那样的非职务活动?

  石嘴山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周杰认为,像抢险救灾这样的非职务活动,检察干警还是要积极参加的,但要在不影响办案的情况下参加。实际上,每每参加了这些非职务活动,往往影响干警们办案,有的干警不得不采取加班加点的方式追赶办案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的提高。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学文对记者说,检察干警参与非职务活动,关键要看是什么性质的活动,像抢险救灾、帮贫济困、植树造林等对社会有益的公益活动,我们也是自愿参加的。还比如城市拆迁这样极易引发矛盾纠纷的事情,有时检察机关及时介入,还能起到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但一些政府行为强行摊派的诸如让政法机关招商引资等非职务活动,我们虽然从心里不愿接受,却无可奈何。

  对于包括检察干警在内的政法机关干警参加非职务活动问题,自治区有关部门领导发表看法认为,检察院、法院是国家的专政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政法干警担负着繁重的执法任务,频繁参与一些非职责范围内的非职务活动,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办案质量的提高。应科学划分司法独立与非职务活动的界限,尽量不要安排司法干警参与非职务活动。政府还应加强抢险救灾等方面的专业化、志愿化队伍建设,为司法独立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办案条件。

  记者在采访中,不断向检察干警询问,检察机关有没有像公安机关那样明确规定,不准公安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的规定,得到的回答是,没有。

  本报记者 周崇华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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