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龌龊“性爱保证书”给我们的警示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近些年来,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大,一些腐败分子纷纷现出原形,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不少贪官道德败坏,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如原江苏某厅级干部12年间写下14本玩弄女性的性爱日记;南京市车管所原所长查某年近花甲,包养了13个情妇,并且经常炫耀自己拥有“金陵十三钗”;原安徽某市委副书记用MBA知识管理“情妇团队”等等。近日又有一则报道,引起媒体的关注:因不满已交往7年的情妇贺某对自己的严格管束,曾先后担任湖南省邮电学校校长、湖南省专用通信管理局局长的副厅级干部曾国华雇凶伤害情妇(9月

5日《长沙晚报》)。荒唐的是,曾国华和贺某交往期间,曾给贺某写了好几份保证书,保证内容无奇不有:如“以后再也不让贺某生气”、“60岁时一定和贺某结婚”、“每星期和贺某发生3次性关系”……这些所谓的“爱的宣言”被贺某一份份收藏起来,成了曾某心中的“定时炸弹”。

  我想,这位堂堂副厅级干部在大会小会上发言的时候,一定颇冠冕堂皇。当过校长的他想必用了不少大道理来教育学生,真没想到,竟和情妇鉴定了如此荒唐的“做爱保证书”,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他的学生们恐怕想象不到吧?我想起前几天收到的一则短信,标题是“超强警句”: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他可能是唐僧;带翅膀的也不一定是天使,妈妈说,那是鸟人。穿别人的鞋,走自己的路,让他们找去吧。

  包养情妇既违背党纪国法,也背离社会道德,这一点,曾国华不会不知道吧?那么这位干部为什么竟敢置伦理道德和礼义廉耻于不顾呢?他和情妇交往了7年难道单位的领导就一点也不知道吗?为什么非要等“雇凶伤害情妇”的事情发生了才公开见诸于媒体?这一切恐怕都是因为一个“权”字在作怪,道理再简单不过,因为他有权,所以知道的也不敢说,说了也没人敢问。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一观点已经成为政治领域中的牛顿定律。由此可见,对权力行使良好的监督是多么重要,这是“雇凶伤害情妇”案给我们的最大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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