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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也能涉足国际资本市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9月6日电 记者张旭东 国家外汇管理局6日宣称,国内基金公司境外投资细则已于近日出台。据此,国内机构和百姓可通过基金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涉足国际资本市场获取收益。

  据悉,中国人民银行此前已允许符合条件的基金公司等证券经营机构可在一定额度内集合境内机构和个人的自有外汇,用于在境外进行的包含股票在内的组合证券投资。

  国家外汇管理局表示,这一举措拓宽了境内机构和个人运用自有外汇资金的渠道,可更加充分地利用境内外市场,推进资金双向有序流动,有利于促进境内金融机构逐步熟悉国际金融市场。这也是中国提高金融对外开放水平,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的一个重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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