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祸从口出赔偿又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本报讯通讯员李金宝 一市民不负责任地信口开河,说路上行走的一对男女是“拐对子”(婚外情人),结果搞得人家家庭不和,自己也吃了官司。9月5日,江苏省沭阳县人了法院判决被告桑伟才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6000元,并向原告赔礼道歉和承担该案诉讼费700元。

  今年6月15日上午,个体户桑伟才与本镇人王以军走在路上,随意指着前面的一对男女说;“那两人我认识,那女的是那个男人的拐女人(婚外情人)。”而实际上前面两人一个

是自己的朋友,一个是自己的妻子吴亚婷。王以军当然火冒三丈,不由分说把三人喊到一起对质。吴亚婷气得又吵又闹,当场休克,被送进了医院。王以军又以此为由与妻子闹起了离婚。吴亚婷气愤不已,一纸诉状将桑伟才告上法庭,要求为自己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桑伟才无端捏造事实,散布严重侵害他人声誉的语言,侵犯了原告的名誉权,影响了原告的家庭生活和工作,给原告的精神造成了很大的伤害。遂根据被告侵权行为的情节及其损害后果,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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