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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挥中心增强案件突破能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江苏省无锡市人民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位于太湖之滨,占地16亩,总建筑面积6300平方米,总投资二千五百余万元。2005年指挥中心正式运行以来,无锡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3件135人,立案数比去年同期上升8.1%;其中大要案130件132人,大要案比率达97.7%。无锡市检察院检察长袁金彪说:“在侦查指挥中心集中办案,我们实现了阳光、节约与整合侦查资源,增强案件突破能力的多赢态势。”

  阳光———全程录音录像

  “我们是无锡市检察院反贪局工作人员,今天依法对你讯问,并进行录音录像,你是否愿意?”

  “愿意。”在江苏省无锡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职务犯罪案件嫌疑人在接受讯问时都要进行全程录音录像,以上就是办案人员的开场白。

  2005年1月,无锡市检察院、7个城区以及江阴、宜兴两个县级市检察院的反贪局正式在侦查指挥中心集中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在这里,可以实现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的全过程不间断录音录像。侦查指挥中心办案基地的8个审讯室、16个询问室中都安装了摄像头,每一审讯桌前端都安装了针孔摄像机。这样,无论是反贪局的工作人员还是犯罪嫌疑人、证人,“从他们进入审讯室、询问室开始,一切行为都可以从监视屏幕墙上看得一清二楚。”袁金彪如是说。

  在指挥中心总监控大厅,笔者看到,墙上共有32个监视屏幕,分别对应各个审讯室和讯问室,屏幕上显示的时间精确到了秒。“这里还安装了时限届满提醒装置,一旦讯问、询问持续时间达到11个半小时,系统会自动发出提醒警告。”一位技术人员介绍说,在每个审讯台上都设有承担预置、停止、发送、删除等操控任务的智能键盘,并配备了小型显示屏、耳麦式话机。这样,在全程录音录像过程中,指挥室和侦查人员间可以进行互动。

  当办案人员刷卡启动全程录音录像系统后,指挥中心总控制室便同步进入实时监控状态。同时,录制时必须给出犯罪嫌疑人正面特写、侦查人员和讯问室全景镜头,保持录制全过程声音清晰、图像稳定。笔者在监控大厅看到,即便是犯罪嫌疑人长久的沉默,屏幕上的时间也没有发生中断。

  根据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规定(试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实行讯问和录制相分离的原则。讯问由侦查人员负责,录音录像由检察技术人员负责。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检察长批准,才可由侦查人员录制。无锡市检察院分管反贪局的副检察长陈良钢说:“这样,两个部门之间既有配合又有制约,可以充分保证将整个讯问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既规范又透明,增强了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公信力。”

  节约———整合侦查资源

  对于在侦查指挥中心办案节约的事实,负责无锡市院行政装备工作的陈良钢最有体会。他先给笔者算了一笔经费账,“侦查指挥中心一年的运行费用大概在200万元,这些经费,市院负担大部分,小部分由基层院分担”。无锡市检察院下辖9个基层院,就是按照对半比例计算,平均每个基层院一年承担的办案费用还不到12万元。“经济条件好、案子多的基层院多承担点。”陈良钢说。

  无锡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何洪辉接受笔者采访时分析说,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标准”的要求,每个基层检察院的警务工作区都需要一定的场地、专门的设备和人员,而且同步录音录像往往不可能只上一套。基层检察院并不是一年到头都要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客观上存在设备利用率相对较低的问题。而在中心全程录音录像集中录制,既能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投资,还可以提高装备的利用率。

  职务犯罪案件集中办理集中录制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基层检察院办案警力不足的压力。算过了“经费账”陈良钢又给笔者算了一笔“人员账”:按照“看审分离、双人办案”的要求,办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需要讯问人员2人,看守人员2人,同步录音录像设备操作员1人,后勤保障人员1人,“加上询问证人和外调取证,没有10个人很难搞下来。”

  现在无锡城区基层检察院反贪局的情况是,人员多的十一二人,少的则只有八九人,如果查办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要“全局上马”才行。如果同时查办两起以上案件,或窝案串案,只能“全院大动员”了。当然这会影响到其它部门的正常工作,而且保证不了案件质量。

  “现在集中在中心统一办案,至少全程录音录像设备的操作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可以节省下来了。”陈良钢说。以办理一起案件节省2人计算,9个基层就可以节省办案人员18名———这几乎是两个城区检察院反贪局的人数!

  效果———增强突破能力

  “阳光讯问,规范办案与节约办案成本,并没有削弱我们突破案件的能力。”袁金彪检察长介绍。在侦查中心启动之前,无锡检察机关基本上都是在防空洞、小宾馆办案,靠一张床、一条凳、两个人来突破案件,完全是一种分散单兵作战,条件艰苦、监督乏力,阶梯式的讯问方式不能落到实处。因为侦查指挥人员不能始终直接接触现场情况,不能同步快速了解案件进展情况,仅是依靠现场侦查人员的来回汇报,往往在作出决策时,已失去了最佳时机,另外通过汇报来了解案件信息,侦查指挥人员不能掌握全面详实的案件信息,往往会遗漏一些细节问题,而有时恰恰一些细节正是突破案件或取证的关键。

  “现在不同了,我在指挥室通过科技手段,就可以对侦查员直接遥控指挥,对于侦查员一些不恰当、不合适的讯问方式可以及时纠正,阶梯讯问方式及时跟进,可以有效防止侦查方向发生错误,避免侦查行为陷入被动,领导在办公室就能真正实现运筹帷握之中、决胜于千里之外的办案效果。”陈良钢自信的对笔者说

  为了印证,陈良钢给笔者举了一受贿案例,原无锡市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杨某(72岁),于1998年9月至2005年5月,利用担任该市人民大会堂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及体育中心二期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先后30次收受业务单位钱物计人民币九十余万元,但是杨某这个在社会上摸爬滚打几十年的“老江湖”的反侦查能力很强,到案后态度非常强硬,任凭侦查员磨破嘴皮,杨某总是沉默,侦查工作一度陷入僵局,然而陈良钢通过数字电视却发现,每当侦查员说到受贿90万元可能受领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时,杨某脸上总会展现一丝惊恐。

  难道是杨某认为自己已经七十多岁了,如果再在监狱里呆上个十几年,生怕落个刑期未满人却不行了的下场?

  针对这个细节,陈良钢果断通过耳麦向侦查员发出指令:告诉杨某,老实交代问题,积极退赃,对他的年龄及健康状况司法机关会在刑期问题上予以考虑的。侦查员根据陈检的指示,及时调整讯问策略,峰回路转,杨某不仅老实交代了检察机关掌握的犯罪事实,而且对检察机关未掌握的部分事实也作了供认,案件得以顺利突破。

  陆曙光 舒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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