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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贵的照片(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法制日报

  在去公园的路上,11岁的女儿像放飞的小鸟一样欢蹦乱跳。哎!真难为女儿了!要知道,女儿盼星星盼月亮,盼的就是这一天呀!可谁叫你的老爸老妈是个穷得丁当响的打工仔。如果不趁着今天刚发下工资,真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满足女儿的夙愿?想到这里,我的心里无比伤感和愧疚。

  今天天气真好,晴空万里。我们买了三张门票,进了九龙公园。公园里的玩意儿可

真多!我们坐了过山车,荡起湖心的小艇,钻进恐怖的“鬼门洞”……虽然此次九龙公园之游花去了我几乎三分之一的工资,但是,看着女儿灿烂的笑容下活泼和率真尽情释放的样子,我的脸上仍然显得轻松大方。

  那一天,着实玩得很过瘾,回程前,我们决定拍几张照片做纪念。女儿的个人照选景地点是在有九条浮雕石龙蜿蜒缠绕的“九龙壁”前。只听见摄影师对着摆好姿势的女儿念着:“准备,一……二……砰!”突然一声巨响,本能的反应使我向女儿背后望去。不好!出事了!

  原来,就在摄影师刚要念到“三”时,在女儿身后不远处的施工工地上,木头搭架突然垮塌,而木架垮塌后的一声巨响,恰好与摄影师将要念到的“三”字吻合。这时,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跑向出事地点。

  哎呀!我不禁大叫一声,原来从木架上掉落下来的人中,有一个人的伤势最严重,这个人不是别人,正是同乡的王老五。我连忙扶起血泊中的王老五,然后跑到就近的电话亭,打了120急救电话。救护车及时赶到,在医务人员的配合下,我护送着重伤的王老五上医院。这时,只见王老五嘴唇发白,脸色铁青,昏迷过去,显然伤情不容乐观。果然,经医生拍片检查,王老五右腿小腿骨和髌骨粉碎性骨折,必须接受截肢手术。

  面对王老五的意外伤残,面对高额的住院费用,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找王老五所在建筑工地的黄老板。王老五给了我黄老板的手机号码,我旋即与黄老板取得联系。在电话交谈中,我把王老五受伤的经过详细地向他说明,黄老板表示将很快赶到医院,在通话中可以听得出黄老板的语气显得既紧张又关切。

  果不其然,不出30分钟,黄老板匆匆赶到,只见他的手里大兜小兜地提着三四包的慰问品,他几乎是小跑着走进病房。黄老板看见躺在病床、缠头裹足的王老五,凄凄地说:“你咋这么不小心呢?伤得不轻吧?现在感觉怎么样了?你想吃什么,我帮你买去……”

  看着黄老板对王老五嘘寒问暖的样子,我感动极了,我为王老五跟上这样一位好雇主感到高兴。

  “王老五是从七八米高的木架上掉下来的,当时,他正在工地上劳作。”我在一旁向黄老板解释。

  看见黄老板似乎没有听清楚的样子,我又把这句话说了一遍,可他仍然充耳不闻。于是,我提高音量讲了第三遍。这时,黄老板发话了:“好好养伤,不必急着上班,只要我办得到的,有问题你尽管找我。哦!还有,这是你本月的工资750元,拿着,虽然还差三天,但我算你满勤……要么,就这样吧,我有事先走了,多保重!”黄老板的话刚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

  “嘿!这是什么跟什么啦!咋留下这样一些个哄小孩的东西就走人!黄老板回来呀!……回来!……站住!……”看着黄老板匆匆离去的身影,我吃惊不小,朝着黄老板这样喊着。但是,任凭你喊破喉管都无济于事,看样子,黄老板此时可真的耳聋了。

  这下惨了!我怎么也想不到黄老板竟是这样一种人,刚才我还在心里赞美他呢!黄老板的医院之行压根儿不就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吗?王老五是我的老同乡,没说的,我有责任有义务帮助他,可我们同为打工仔,同为贫困一族,再说,连我女儿的可怜欲望我尚且迟迟不能满足她,哪有余资垫付这高昂的医疗费用?我这不是春蚕吐丝———作茧自缚!

  但是,话虽这么说,同乡有难,挺身相救,是天经地义的。一时,我心里十分矛盾。

  当然,工伤事故必须由老板负责这个浅显道理我是懂得的,说什么我也要把钱从吝啬的黄老板口袋里掏出来,我心里这样想着。于是,第二天,我又拨通了黄老板的手机,黄老板仍然带着温和的语气与我通话,话语中也不乏对王老五的关爱之情。可当我表示要与他见面时,他说:“最近挺忙的,改天吧。好了,就这样,再见!”嘟、嘟、嘟、嘟……对方关机了。

  第三天,我又向黄老板打了多次手机,可手机不是接通后就断线,就是电话那头传来了“对不起,您打的手机已关机”的声音。自此,我再也没能跟黄老板联系上,更不要说见到他本人了。

  眼瞅着王老五的住院医疗费用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王老五家里辛辛苦苦积攒的微薄积蓄也花光了。看着病床边王老五老婆整天哭哭啼啼的伤心样,我真像斗兽场上的公牛一样,有力无处使。万般无奈之下,我决定诉诸法律,为王老五讨回公道。凭着我所了解的粗浅法律常识,我懂得要想投诉,得先请律师帮忙。

  一位朋友带我走进一家律师事务所,在这里,朋友向我介绍了一名专职律师,他姓周,三十岁左右,看样子显得有点儿少年老成。引见之后,我把具体情况十分详细地跟他说了一遍。

  “还有什么证据吗?”周律师问。

  “我亲眼目睹,还亲自送伤者上医院,黄老板也来看过一次了,这可是千真万确的事情呀!还要什么证据?”我显得情绪激动的样子。周律师看了看我,笑着说:“法庭上讲究的是人证物证,你光有人证,没有物证,而且人证都是你们自己人,缺乏说服力……这样吧,你先想想,再回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些有价值的物证。如果找到了,再来跟我联系,否则,真是对不起!我的确不能受理你这个案件。”律师的一席话,就像寒冬遭遇瓢泼水,我整个儿透心凉。

  (下见9月14日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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