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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眼皮底下划走39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7:50 半岛都市报

  眼看法官就能将被执行人的55万元欠款归还债主,但被执行人存钱的银行却突然“插一杠子”,在法官眼皮底下将被执行人账户上397万元巨款转到了自己账上。9月6日,市北法院对妨碍执行的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香港中路支行崂山分理处的女会计和主任分别司法拘留15天,并对该银行罚款3万元!据悉,这是岛城首例银行职员因妨碍法院执行而被拘留的案件。

  事情起源于一起债务纠纷。青岛天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林公司)欠一家企业55万元。今年7月13日,市北法院判决天林公司如数归还欠款,该公司服判,但又表示没钱偿还。因此,原告方在近日向法院申请执行这55万元欠款。

  9月5日,法官在执行中发现,号称“无钱还债”的天林公司在青岛华丰农村合作银行香港中路支行崂山分理处(以下简称华丰银行)竟然拥有397.4万元的巨额存款!

  当天上午10时10分,执行法官来到该银行,要求查询天林公司账户并执结55万元欠款。然而,银行工作人员竟以工作繁忙为由搪塞,拖延半个小时后,该银行的女会计崔某先是告诉法官天林公司没有开户,随后又说是有一个账户,但账面上只剩有4000余元了。

  397.4万元的账户上只剩下个零头?法官当即调查该银行的走账记录,发现一个惊人的“动作”————就在法官查账的过程中,银行竟将账户上的397万元转到了自己账上!

  由于华丰银行的非法操作造成法院不能执结案件,且涉嫌妨碍法官执行公务,9月6日,市北法院决定对该银行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制裁。

  9月6日上午10时,记者随同市北法院执行法官一起来到了位于香港东路上的这家银行。然而,该银行营业厅的主任孙某竟“铁将军把门”———执行法官要求孙某和会计崔某配合调查,并且对两人送达了传唤通知,但孙、崔二人却把法官的要求当成了“耳旁风”,迟迟不予接待。

  “我过会就忙完了,肯定跟你们走还不行吗。”记者在现场看到,孙某把法官一行“晾”在一旁根本没当回事,一会称“工作繁忙”,一会又说要“汇报和工作交接”。期间,面对法官的数次警告,孙某始终有说有笑,甚至与人煲起了电话粥。上午11时许,在搪塞了一个多小时后,孙、崔二人才起身跟着上了警车。

  在市北法院执行局,孙某仍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然。在接受完法官的询问后,她依然笑着打电话向银行负责人汇报。

  孙某声称,当日从天林公司转账397万元到银行,是有正当原因的———天林公司在今年8月间,共从该银行贷款2000余万元,是该银行的大客户。“前几天银行信贷员发现,天林公司的巨额贷款有很多没有用于合同规定的项目,因此银行有权把剩余贷款全部收回”。但在接受询问时,孙某的回答却自相矛盾,她一会声称不知道天林公司的贷款作何用途,一会又称早就知道天林公司的贷款有问题;一会儿声称划走巨款只需银行内部一个电话,一会又声称划款一事“得到了天林公司的同意”。

  “我工作太忙了,一直没顾得上转账。9月5日一早,信贷员给我打了一个电话,我才把这笔账划了,谁知道刚划完法官就到了。”负责该起转账的会计崔某告诉法官,她们不是有意刁难法官,此事纯属巧合。

  “早没查出问题,偏偏法官来查账时刚巧转账?客户账上的397万元巨款,没有合法文书说划走就划走了?”对此,市北法院执法局万副局长表示,天林公司的巨额贷款只贷了一个月,根本未到还贷时间。而按照有关规定,银行在放贷时会严格审查,放贷后钱款就归贷款人支配。“银行就算有正当理由,也只能先冻结贷款,而就算要提前收回贷款,也需要有书面文书。本案中,崔某和孙某二人没有任何文书就擅自收贷,不合规定也不合常理”。

  另一名执行法官告诉记者:“现在看来,法院执结案款一事,与该银行有直接的利益冲突,银行害怕不能受益,就耍花招把本应还债的钱款收归己有。”

  “我竟然被戴上手铐了,怎么会这样!”9月6日中午,市北法院宣布对妨碍法院执行的崔某和孙某分别司法拘留15天,各罚款1000元,对华丰银行罚款3万元。当法警为两人戴上手铐后,原本“谈笑风生”的孙某再也笑不出来了,忙带着哭腔向其领导进行了汇报。

  “各级法院都在力克执行难,而这家银行的有关责任人竟然顶风而上,妨碍执行!”万副局长表示,法院同时对该银行下达了“限期追回已转移的款项令”,如果该银行仍继续阻挠执法,法院将裁定该银行以自有财产向申请执行人承担责任,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采取措施。本报记者刘冠南本报通讯员徐斌编辑:wyf相关新闻发表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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