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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电,故障不大修着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8:20 沈阳网-沈阳晚报

  大西路127-1号居民楼200余户居民这两天可遭罪了,9月4日晚上小区突然停电,直到6日下午都没有修复。为啥至今都没修复呢?原来房屋产权单位和供电公司就电线责任打起了“官司”,从电线杆到小区总开关的一段电线成了管理“盲区”。

  9月6日下午,记者和城建12319服务热线督察组的同志一起来到现场。记者发现,供电公司已经将电线杆上的3个刀闸换成了新的,但是通往小区的电线没有连接上。

  在大西路127-1号居民楼楼下,20多位居民正在楼下乘凉。兴化社区孙书记告诉记者,这两天停电可把百姓生活干扰苦了,大人不能看电视,孩子晚上不能看书,冰箱里的肉也变味了,晚上黑灯瞎火的日子不好过。6日上午,沈阳供电公司沈河分公司和沈河区房产局都派人到达现场,结果两家单位说法不一致,电没修好就都走了。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沈河供电公司的张主任。据张主任介绍说,房产局以今年1月1日刚刚实施的《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划分,说电线杆到小区总开关一段也归供电部门管理,这是不合理的。《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适用于新建居民小区,而沈阳市很多旧小区情况特殊,按照《沈阳供电公司配电运行维护条例》来看,大西路127-1号居民楼应该以电线杆刀闸为分界点,之外归供电公司管,之内归产权单位管,所以供电公司只更换了新刀闸。但沈河区房产局物业科王科长对记者表达了另外一种观点。他说,按照今年1月1日刚刚实施的《沈阳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划分,低压架空线路维修管理的分界点为用户墙外接户线与用户的接头,如无接头以穿墙套管外端200毫米处为分界点,分界点以内由业主负责(房屋产权单位),分界点以外的供电设施维护管理由供电部门负责。供电公司只管到电线杆肯定是不全面的。考虑到居民生活困难,房产局打算和供电公司各负担一半维修费用,但供电公司坚持只维修到电线杆,所以问题一直没解决。

  两家单位各说各的道理,各有各的“文件规定”。城建12319服务热线督察组目前已经将此事向沈河区政府反映,尽快协调此事。本报记者张建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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