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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投资大陆负面效应浮现台上市公司爆出走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9月07日08:45 人民网

  人民网9月7日电台当局对大陆投资40%上限的负面效应慢慢扩及台湾资本市场,岛内多位律师、会计师透露,今年以来已接到多件上市企业委托案,研究如何整合资源,从台股下市,转赴新加坡、香港等地上市,预估明年开始,就会看出明显趋势。

  据台湾《工商时报》报道,岛内最近开始有一些上市公司老板,要求律师、会计师研究外地上市标准,由于若只以海外子公司在新加坡、香港申请上市,怕子公司规模不够大

,或是担心营收不够亮丽,上市后不易维持股价,因此纷纷准备把资源集中到海外子公司。

  据报道,台湾众达国际法律事务所所长黄日灿表示,企业竞相赴海外上市,台湾股票本益比太低是一原因,但台当局对企业大陆投资订有40%上限,随着企业在大陆的经营大型化,这个限制已掐住企业的咽喉,企业必须想办法去除,明年将有更多台商企业到海外挂牌上市。

  众达法律事务律师陈泰明指出,鸿海旗下的富士康,规模大到可以凭自己的力量单独在香港上市,但是很多台商企业的规模不足以维持同步在台、港挂牌,最后只能放弃在台上市一途。已知有一些台股兴柜公司,本来准备晋级为台股的上市公司,但因为海外子公司已在香港上市,为集中资源,明年就有可能从台湾下柜,并到香港去。

  勤业众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陈清祥表示,现在赴海外上市的企业可以分成三类:一、未上市公司,对台湾的大众股东没有影响;二、上市公司以大陆子公司名义到海外挂牌,台湾母公司会切割部分赚钱的部门出去,合并到该子公司;三、股票从台湾下市,公司董事要向不同意下市的小股东,买回全部的股票。

  岛内市场人士表示,股票下市有其代价,可能有人质疑其商誉,而且流通在公开市场的股票,大股东还要花很高的成本买回来,再说,海外上市的成本远高于台湾,台商会走上这条路也是有不得已的苦衷,主要是台当局对大陆投资设限40%,募集资金不能投资大陆,但是大陆才是有成长潜力的市场,预期未来在海外有高成长,才愿意冒风险从台湾下市,到海外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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